任何犬只费用(定义见RDFRG-02)须在R1要求的公示政策中披露。所披露的犬只费用须注明金额及收费结构,即按次住宿、按每晚还是按每只犬收取。所披露的犬只费用须反映实际预订条件。零为有效答复。仅在预订确认书中、入住登记时或应要求方披露的犬只费用不符合要求。
RDFS-02 · 认证要求 R4
犬只费用透明度
任何犬只费用须在公示政策中披露,注明金额和收费结构。零为有效答复。仅在入住登记时披露的费用不符合要求。
标准要求
任何犬只费用须在公示政策中披露,注明金额和收费结构。零为有效答复。仅在入住登记时披露的费用不符合要求。
RDFS-02 R4 · 通过/不通过。未满足此要求则结果为未认证。
R4. 犬只费用透明度
Roch 释义
费用须在政策中注明金额和结构。'可能收取少量费用'不属于已披露的费用。如确实不收费,零为有效答复。
示例
合规
某酒店的宠物政策页面标明'每只犬每晚20英镑,于预订时收取',且该费用在宾客于预订流程中选择携犬住宿时正确显示。
不合规
某酒店网站标明'携犬住宿可能产生额外费用'但未注明金额;宾客直到收到预订确认书时才得知35英镑的费用。
This is a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English standard.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or ambiguity,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.
由 Roch Dog 发布
RDFS-02 · 最近更新 2026-05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