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DFRG-02 · 定义术语 3

室内共用宾客区域

住宿场所内任何供多名宾客使用的封闭室内空间,如休息室、酒吧、餐厅或咖啡厅。

定义

住宿场所内任何供多名宾客使用的封闭室内空间,如休息室、酒吧、餐厅或咖啡厅。

Roch Dog 标准 (RDFS-02) 的一部分 · 由 Roch Dog 发布

定义 RDFRG-02 · 定义 3

室内共用宾客区域

住宿场所内任何供多名宾客使用的封闭室内空间,且不属于单独的私人客房。包括前台接待区、休息室、餐厅、酒吧、咖啡厅、餐饮场所及公共座位区。走廊、电梯及楼梯间不属于 R3(室内共用宾客区域准入)所指的共用宾客区域,因其为通行空间而非宾客停留区域。亦不包括后勤区域、仅限员工使用的空间或不对一般宾客开放的私人功能厅。

Roch 释义

休息室、酒吧、餐厅和咖啡厅均符合条件。前往上述区域的走廊不符合。若唯一可用的空间仅是电梯与客房之间的通道,则 R3 不得到满足。

This is a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English standard.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or ambiguity,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.

Roch Dog 发布 RDFRG-02 · 最近更新 2026-05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