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宿服务提供者须在R1要求的公示政策中说明犬只住宿是否适用损坏押金(定义见RDFRG-02)。任何标称为押金但不可退还的收费属于犬只费用而非损坏押金,须依据R4予以披露。此项不得留空。
RDFS-02 · 认证要求 R5
损坏押金披露
住宿服务提供者须在公示政策中说明犬只住宿是否适用损坏押金。此项不得留空。
标准要求
住宿服务提供者须在公示政策中说明犬只住宿是否适用损坏押金。此项不得留空。
RDFS-02 R5 · 通过/不通过。未满足此要求则结果为未认证。
R5. 损坏押金披露
Roch 释义
政策须明确回答是否收取押金。缺省不是中立立场,而是公示政策中的空白,不通过R5。
示例
合规
某酒店的宠物政策标明'犬只住宿无需缴纳损坏押金',在宾客预订前即明确解答了该问题。
不合规
某酒店公示的犬只政策涵盖了费用和准入规则,但未提及是否需要押金;宾客在入住登记时才发现其信用卡被预授权扣留200英镑。
This is a translated version of the original English standard. In the event of any discrepancy or ambiguity, the English version shall prevail.
由 Roch Dog 发布
RDFS-02 · 最近更新 2026-05-18